通 知
各纳税人:
请尚未填报《土地情况登记(变更)表》的纳税人,务必在10月上旬填写并报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。《土地情况登记(变更)表》可在瑞安财税网站(www.ratax.gov.cn)“下载专区”栏目下载,也可直接到各分局窗口领取。
填报注意事项:(1)土地单位税额为3元的,选取土地等级为 “小城市五级”;6元的,选取“小城市四级”;9元的,选取“小城市三级”;(2)土地证书号如没有的,统一填写“0”。
瑞安市地方税务局
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日